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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1日,王某晚飯后散步時被人從背后打暈,由于天黑,沒有看清對方長相,一直沒有找到真兇。2018年8月1日,鄰居小伍酒后說出真相,當年就是他打傷的王某,則王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民事權(quán)利的法定期間是() A 2021年8月1日之前 B 2022年8月1日之前 C 2021年6月1日之前 D 訴訟時效期間已過,權(quán)利人喪失勝訴權(quán)(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這道題A選項不對嗎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1 04/2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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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雖然訴訟時效3年,到最長不能超過發(fā)生之日起20年,也就是2001.6.1日起20年,也就是2021.6.1
2021 04/2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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