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9年10月因管理不善損失原材料一批,成本為30萬元,取得保險公司賠款 8萬元;另因自然災(zāi)害損失存貨一批,成本為20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3%。計算稅前允許扣除損失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1 06/21 15:3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計算稅前允許扣除損失30*1.13-8+20=45.90
2021 06/21 15:3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guān)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