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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余額遞減法,原值500,無殘值,使用4年,2019年3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2019年折舊額是多少?2020年折舊額是多少

84784969| 提問時間:2021 07/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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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雙倍余額遞減法,使用4年 第一個折舊年度(2019年4月份到2020年3月份)的折舊=500*2/4=250 第二個折舊年度(2020年4月份到2021年3月份)的折舊=(500—250)*2/4=100 所以2019年折舊額=250*9/12,2020年折舊=250*3/12+100*9/12
2021 07/21 20:03
84784969
2021 07/21 20:06
不是按照年份算一年,而是按照從開始數12個月算第一年,是吧?
鄒老師
2021 07/21 20:06
你好,是的,折舊年度與自然年度不一致的時候,就需要分段計算了
84784969
2021 07/21 20:07
好的,謝謝老師
鄒老師
2021 07/21 20:08
不客氣,祝你學習愉快,工作順利! 希望對我的回復及時給予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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