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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一下那個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時,有境內(nèi)和境外所得的。在境外假設應納稅所得是150,它交了22.5萬,是不是我們除去境內(nèi)應納稅所得要交的部分外,還要讓他補交境外150*0.25-22.5=15差額。若同樣是150所得,按外國稅率交了45萬,那多交的部分150*0.25-45=-7.5萬,不能抵減本國,只能留著它之后 有境外所得去抵減,是這樣理解 (還分什么5年抵減)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1 07/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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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是的,理解是正確的,只是對7.5萬有5年的限制。
2021 07/2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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