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8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 (1) 外購原材料一批,取得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30萬元,另支付運費10萬元,取得運費發(fā)票(運費發(fā)票可以按照7% 抵扣)。 (2)外購機器設備一套,取得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2.2萬元 (3) 銷售產(chǎn)品一批,取得含稅收入2468.7萬元,稅率13%。 該公司月初增值稅進項稅額余額6.3萬元。 要求:計算該公司8月份應納增值稅。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1 09/27 22:48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小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銷項稅額=2468.7/1.13*13%=284 可以抵扣進項=6.3+30+10*7%+2.2=39.2 應納增值稅=284-39.2=244.8
2021 09/27 22:58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