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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征稅不是可以開具專用發(fā)票嗎?但是金融商品這個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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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指出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021 10/25 11:37
84784998
2021 10/26 08:30
? 還有哪些差額征稅?但是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
meizi老師
2021 10/26 09:05
你好 ;? 比如“差額征稅的項目包括:1、金融商品轉讓;2、經紀代理服務;3、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4、航空運輸企業(yè);5、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6、旅游服務;7、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房地產項目;8、銷售不動產;9、勞務派遣服務。
84784998
2021 10/26 09:29
都不可以開專票嗎
meizi老師
2021 10/26 09:32
你好。 看附件 歸納情況 。分情況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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