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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購的材料成本為48.8萬元的原木移送丙廠。委托加工C型實木地板,丙廠收取不含稅加工費8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丙廠無同類實木地板售價。當月加工完畢甲廠全部收回后,對外銷售70%,取得不含稅銷售額70萬元,其余30%留存?zhèn)}庫。 .甲廠留存?zhèn)}庫的C型實木地板應繳納消費稅()萬元。

84785005| 提問時間:2021 11/0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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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經濟師
丙廠未代收代繳消費稅,應由甲廠收回后補繳稅款,對于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尚未銷售或用于連續(xù)生產等,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補征。甲廠留存?zhèn)}庫的C型實木地板應繳納消費稅=(48.8+8)/(1-5%)×30%×5%=0.90(萬元)。
2021 11/0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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