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的預提工資150萬元,實際發(fā)放100萬元,2021年1月(匯算清繳之前)發(fā)放10萬元,2020年匯算清繳時調(diào)增40萬元。2021年6月(匯算清繳之后)發(fā)放剩余的40萬元。問:2021年6月(匯算清繳之后)發(fā)放剩余2020年的工資40萬元,可以在2021年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嗎?

84784967| 提問時間:2021 11/1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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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可以的。 到時可以申請稅前扣除的?
2021 11/1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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