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2017年4月1日定向發(fā)行10 000萬股普通股股票給乙公司的原股東A公司,以此為對價取得乙公司90%的有表決權股份,所發(fā)行股票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6元,當日辦理完畢相關手續(xù)。當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10 00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為A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對此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乙公司2017年6月3日宣告分派2016年現金股利1 500萬元,當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6 000萬元(假設每月均衡)。2018年5月6日,宣告分派2017年現金股利7 500萬元;請問2017.6.3宣告發(fā)入股利和甲2017.4.1投資,沒有關系,為何確認投資收益1500*0.9=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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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這個不看購買時間的,宣告發(fā)放現金股利時是誰持股就誰確認投資收益
2021 11/2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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