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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為一家居民企業(yè),本年實現(xiàn)商品 銷售收入1800萬元,發(fā)生現(xiàn)金折扣6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70萬元,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30萬元。該公司當年實際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35萬元,廣告費230萬元,業(yè)務宣傳費90萬元。 計算甲公司本年可稅前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 廣告費、業(yè)務宣傳費的合計額。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1 11/2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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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稍等下,正在計算
2021 11/22 17:13
娟娟老師
2021 11/22 17:18
業(yè)務招待費按實際發(fā)生的60%與收入的千分之五熟低扣除,60%為21萬,1800*千分之五=9,稅前扣除9 廣告費和宣傳費按收收入的15%扣除,1800*0.15=270,在限額范圍內,故稅前扣除270
84784971
2021 11/22 17:38
業(yè)務宣傳費也按銷售收入15%扣除?
娟娟老師
2021 11/22 18:26
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娟娟老師
2021 11/22 18:27
你好,是兩個一起哦,同學
84784971
2021 11/22 18:40
好的,謝謝
娟娟老師
2021 11/22 20:53
客氣啦,應該的,麻煩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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