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林先生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業(yè)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無其他免稅收入,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取得30000元季度考核獎金收入;每月繳納三險一金3200元(基本養(yǎng)老保險:1150元,基本醫(yī)療保險:300元,失業(yè)保險:50元,住房公積金:1700元),每月可以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為3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瞻養(yǎng)老人:1000元)。另外,2019年3月取得勞務報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取得勞務報酬收入30000元,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2000元。無捐贈事項,無稅額調(diào)整事項,問: (1)3月預扣預交所得稅? (2)6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3)林先生2019年全年工資薪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4)匯算清繳應補(退)稅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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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3月份預繳個稅=(3000-800)*20%+(2000-800)*70%*20%=648
6月份預繳個稅30000*(1-20%)*30%-2000+(2000-800)*20%=5440
2021 12/01 14:15
朱小慧老師
2021 12/01 14:21
工資預繳個稅(16000*12+30000*4-3200*12-3000*12-60000)*20%-16920=18600
匯算清繳個稅(16000*12+30000*4+3000*(1-20%)+2000*80%*70%+30000*80%+2000*80%-3200*12-3000*12-60000)*20%-16920=24424
應退個稅=18600+5440+648-2442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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