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請問11月的增值稅和附加稅已經繳納,后來收到稅局緩繳政策,退回了增值稅和附加稅金額怎么入帳做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 先沖銷之前繳納的分錄
這個后期還是要交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XX稅
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即納稅人應當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內申報的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fā)票時繳納的稅費。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yè)中小微企業(yè)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2021 12/04 12:41
閱讀 1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