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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租使用房產,由使用人繳納房產稅。 繳納的依據(j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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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對于個人所有的非營業(yè)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對于個人無償將房產提供給企業(yè)使用,不符合上述免稅規(guī)定,應按購房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jù),繳納房產稅。
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免稅單位及其他納稅單位的房產,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因此,商品房應由用于生產經(jīng)營之月起,開始計算交納房產稅。具體方法是,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再乘以1.2%的房稅稅率計算全年應納房產稅。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繳納。
2021 12/0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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