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四、某企業(yè)是一般納稅人2021年9月以下業(yè)務: 1、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發(fā)票注明貨物金額45萬元,增值稅額5.85萬: 2、支付給運輸單位2萬元(含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1)本月將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的80%零售,取得含稅銷售額為60萬; (2)本月將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生產(chǎn)加工成商品,將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稅銷售額 60萬元; 4、剩下的20%作為本企業(yè)的集體福利。 問企業(yè)當期應納增值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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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5.85+2/1.09*0.09=6.02
銷項稅額60/1.13*0.13+60/0.8/1.13*0.13=15.53
應交增值稅15.53-6.02=9.51
2021 12/23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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