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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shí)務(wù)
問題已解決
公示期間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日不得早于票據(jù)付款日后15日,如果出票日期是2021.8.16,匯票到期日是2022.2.16,在2021.11.25日遺失了,公示催告期怎么算,如果是2022.2.15日遺失公示催告期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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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期間不少于60天,即大于等于60日,且比如票據(jù)3月20日為付款日,那么公示催告屆滿不得早于4月5日。
2022 02/1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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