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2月某商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部分銷售情形如下:化妝品柜臺銷售高檔化妝品,取得含稅銷售額50萬元;金銀首飾柜臺銷售金銀首飾,取得含稅銷售額30萬元;服裝專區(qū)銷售服裝,取得含稅銷售額200萬元,由于服裝專區(qū)業(yè)績突出,無償贈送銷售人員價值10萬元(含稅)的服裝。已知高檔化妝品和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率分別為15%和5%。當(dāng)月商場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為(?。┤f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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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為:(50+30+200+10)/1.13*13%+30/1.13*5%=34.69
2022 04/16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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