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原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核算,運輸費不考慮增值稅。2020年4月,與A材料相關的資料如下:(1)5日,收到3月末以暫估價入庫A材料的發(fā)票賬單,貨款1800元,增值稅額234元,對方代墊付運輸費400元,全部款項已用轉賬支票付訖。(2)8日,以匯兌結算方式購入A材料3000公斤,發(fā)票賬單已收到,貨款36000元,增值稅額4680元,運雜費用1000元。材料尚未到達,款項已由銀行存款支付。(3)11日,收到8日采購的A材料,驗收時發(fā)現只有2950公斤。經檢查,短缺的50公斤確定為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A材料驗收入庫。(4)18日,持銀行匯票80000元購入A材料5000公斤,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貨款為49500元,增值稅額為6435元,另支付運輸費用2000元,材料已驗收入庫,剩余票款退回并存入銀行。要求:編制甲公司上述業(yè)務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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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借原材料2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34
貸銀行存款2434
2022 04/20 05:58
暖暖老師
2022 04/20 05:59
2.借在途物資3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680
貸銀行存款41680
暖暖老師
2022 04/20 05:59
3.借原材料37000
貸在途物資37000
暖暖老師
2022 04/20 06:00
4借原材料51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435
銀行存款22065
貸其他貨幣資金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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