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的稅率為13%。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應(yīng)收賬款”科目借方余額為500萬元,“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為25萬元,該公司通過對應(yīng)收款項的信用風險特征進行分析,確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為期末應(yīng)收賬款余額的5%.12月份,甲公司發(fā)生如下相關(guān)業(yè)務(wù): (1)12月5日,向乙公司賒銷商品一批,按商品價目表明的價格計算的金額為1000萬元(不含增值稅)由于成批銷售,甲公司給予乙公司10%的商業(yè)折扣。滿足收入確認條件 (2)12月9號,因客戶破產(chǎn),有應(yīng)收賬款40萬元不能收回,確認為壞賬 (3)12月11日收到乙公司前欠銷貨款500萬元,存入銀行 (4)12月21日,收到已轉(zhuǎn)銷為壞賬的應(yīng)收賬款10萬元,存入銀行 (5)12月30日,向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售價為100萬,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滿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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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2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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