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0年7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項債務重組協(xié)議,約定乙公司以其一項生產(chǎn)用設備抵償所欠甲公司500萬元貨款;該筆貨款形成的債權(quán),在重組日公允價值為339萬元,甲公司已計提壞賬準備120萬元。乙公司抵債設備賬面原值為410萬元,已計提折舊60萬元,稅法核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39萬元。甲公司為取得該設備另以銀行存款支付相關運雜費及手續(xù)費6萬元,取得后將其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當日已辦理資產(chǎn)轉(zhuǎn)移和債務結(jié)算等手續(xù)。根據(jù)資料,計算甲公司取得抵債設備的入賬價值,并編制債務重組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相關的會計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取得抵債設備的入賬價值=339-300×13%+6=306(萬元)
甲公司債務重組日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chǎn)30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9
壞賬準備120
投資收益[(500-120)-339]41
貸:應收賬款500
銀行存款6(1.5分)
乙公司債務重組日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350
累計折舊60
貸:固定資產(chǎn)410
借:應付賬款500
貸:固定資產(chǎn)清理3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9
其他收益(500-350-39)111
2022 04/24 20:38
閱讀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