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有兩個問題 1. 我們公司有一個項目給別家單位做陪標,最后別家單位沒中標,我單位中標了,最后這個項目的活是別家單位做,賬和票是通過我們公司的,這種的有什么稅務風險? 2. 我們公司還有一些業(yè)務是幫別人過賬的,然后又收別人的管理費,這種業(yè)務有什么稅務風險?以上兩條該如何規(guī)避呢

84785032| 提問時間:2022 05/1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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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1、你如果轉包,讓別人給你開發(fā)票,你再開出去一般沒什么問題。2,你也當轉包算了
2022 05/11 08:43
84785032
2022 05/11 08:49
老師,轉包的話具體是不是要和別家單位簽定一個轉包協(xié)議,我給客戶開票,別家單位給我開票,這樣走賬呢?而且轉包是不是得與客戶簽合同時有可以轉包的約定?
宋生老師
2022 05/11 08:53
你好!是的。是要有協(xié)議的。發(fā)票也是你說的那樣操作
84785032
2022 05/11 09:34
老師,如果我們收這種管理費,得有什么樣的經營范圍才可以收對方的管理費呢,這個差額怎么申報呢
宋生老師
2022 05/11 09:36
你好!這個有項目管理,或者服務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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