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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四項第三點: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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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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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四項第三點: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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