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勝利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東方工廠購入材 料:甲材料4000千克,單價20元,乙材料3000 克,單價18元;增值稅稅率13%。共支付外地運雜 費7000元,運雜費按照重量比例進行分配。甲乙材料已驗收入庫,全部款項通過銀行存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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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分攤 7000*4000/(4000+3000)=4000
乙分攤7000*3000/(4000+3000)=3000
借:原材料-甲? 4000*20+4000=84000
借:原材料-乙? 3000*18=54000
借: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4000+54000)*0.13=17940
貸:銀行存款? 84000+54000+17940=155940
2022 06/0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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