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以專利技術換入乙公司的發(fā)明。換出專利技術的賬面余額為120萬元,公允價值110萬元:換入發(fā)明的賬面成本為140萬元,公允價值為110萬元。甲公司另支付運雜費1萬元(假設運雜費不抵扣增值稅)。假設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無形資產的增值稅稅率為6%,該交換不具有商業(yè)實質。要求:分別作出甲公司和乙公司相關業(yè)務的會計處理。借方無形資產-發(fā)明129.8這個129.8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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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這個數字不對吧,應該是公允價值入賬
2022 06/0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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