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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21年2月5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產(chǎn)品,增值稅稅率為13%,按價日表標明的價格計算,金額為10000元,由于是成批銷售,甲公司給乙公司20%的商業(yè)折扣。為了 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給乙公司的現(xiàn)金折扣條件為“2/15,1/25,n/45",甲公司2021年3月1日收回貨款?,F(xiàn)金折扣不考慮增值稅,要求: (1)計算甲公司2021年3月1日收回貨款的金額: (2)編制甲公司確認銷售收入和收到貨款時的會計分錄。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2 06/2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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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甲公司2021年3月1日收回貨款的金額=10000*0.8+10000*0.8*0.13-10000*0.8*0.02=8880 1、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904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8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040 收到貨款,借:銀行存款 8880,財務費用,160,貸:應收賬款? 9040
2022 06/2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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