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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年12月31日,計提稅金及附加。已知當月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為70萬元、消費稅為30萬元、印花稅為6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為7萬元、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為5萬元。請編制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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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年12月31日,計提稅金及附加。已知當月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為70萬元、消費稅為30萬元、印花稅為6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為7萬元、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為5萬元。請編制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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