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個人在合伙企業(yè)擔任股東,必須申報生產(chǎn)經(jīng)營,他又在另一個公司申報著人員工資,兩邊都不能去, 季度申報生產(chǎn)經(jīng)營時需要扣除一個15000工資薪金,收入超過15000的情況下,是不是兩邊都不需要交稅,如果超過了,是不是只需要交一個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

84784976| 提問時間:2022 07/0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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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他在其他的公司報著工資,這個工資有實際嗎?如果有的話,他的年累計6萬扣除費用只能在一個地方抵扣
2022 07/06 08:51
84784976
2022 07/06 10:45
也就是匯算清繳時選擇在一個地方扣除就行是吧
郭老師
2022 07/06 10:49
你好,匯算清交他兩個是分開來的。
84784976
2022 07/06 10:57
他需要做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匯算清繳,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但是這個扣除費用只能在一個公司內(nèi)扣除,我這麼理解對吧?!
郭老師
2022 07/06 10:59
是的是的,是這個意思的,是這么做的,只能在一處抵扣。
84784976
2022 07/06 11:00
好的,謝謝
郭老師
2022 07/06 11:01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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