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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什么時候設立?請具體講解一下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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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所以它是獨立的物權,它的客體是房屋,所以房子才能設立居住權
2022 08/02 19:39
84784993
2022 08/02 20:03
居住權和住房承租權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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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2 20:04
居住權什么時候設立?
小寶老師
2022 08/03 04:36
居住權自合同簽訂后、登記時設立
居住權與租賃權的最大區(qū)別是,居住權一般具有無償性,居住權人無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對價。而租賃權是支付合理對價才能居住使用。其次居住權不得轉(zhuǎn)讓,但租賃權經(jīng)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是可以轉(zhuǎn)讓的。
民法典中所規(guī)定的居住權,一般情況下帶有扶助、友善、幫助的性質(zhì),也并不等同于日常生活中租賃關系中獲得的對房屋的使用權。居住權與房屋租賃權在根本上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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