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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代開發(fā)票確認收入時,借應(yīng)收賬款,貸收入,貸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繳稅時借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貸銀存,這樣對嗎?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2 10/0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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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你們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吧,這樣做是可以的
2022 10/02 10:00
84785018
2022 10/02 10:24
王老師,如果月底收入是暫估,那就借應(yīng)收暫估,貸收入暫估嗎?
王超老師
2022 10/02 10:25
是的,這兩個科目是聯(lián)動的,一個暫估,就需要另外一個也一起暫估的
84785018
2022 10/02 10:27
等下月確認收入了,那稅費分錄怎么寫啊
84785018
2022 10/02 10:29
是不是先把暫估的沖回來,再按實際收入寫分錄啊
王超老師
2022 10/02 10:30
你這個要紅沖回去,然后再寫正確的分錄的
84785018
2022 10/02 10:35
還是不大明白,我9月底按暫估確認收入了對嗎,我們一般是10月中旬才能和對方對好賬確認收入,
84785018
2022 10/02 10:37
那我紅沖了,如果實際收入比暫估的多或少,那多或少的部分,計入10月收入嗎
王超老師
2022 10/02 10:42
這個不對的,你要先紅沖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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