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求解以下題目的答案,以及政策依據(jù),比如哪一個條例,還有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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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1/18 21:31
丁小丁老師
2022 11/18 21:32
4.生產(chǎn)設備600萬不能一次性扣除,因為超過了500萬,只有不高于500萬的設備才可以一次性扣除
3.不征收收入對應的100萬研發(fā)費,不能加計扣除,開發(fā)階段的129萬不能一次性加計扣除,而是通過攤銷的方式按照每月攤銷金額加計扣除100%
84785027
2022 11/19 07:25
老師,政策依據(jù)也要尼
丁小丁老師
2022 11/19 07:34
您好!
財稅〔2018〕54號規(guī)定: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
丁小丁老師
2022 11/19 07:36
延長了政策時間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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