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銷一批商品,商品協(xié)議價為200000元,增值稅為26000元,成本為150000元。乙公司取得代銷商品后,無論是否賣出、是否獲利,均與甲公司無關(guān)。乙公司將該批商品按230000元的價格售出,收取增值稅29900元,并按協(xié)議價給甲公司開來代銷清單。要求:分別編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有關(guān)會計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甲公司:
(1)應收賬款(商品):200000元;
(2)增值稅:26000元;
(3)與乙公司代銷合同:-200000元;
(4)收入(發(fā)出商品):200000元;
(5)庫存商品:-150000元;
乙公司:
(1)與甲公司代銷合同:230000元;
(2)應付賬款(商品):230000元;
(3)增值稅:29900元;
(4)銷售收入:230000元;
(5)成本費用:-150000元;
(6)應收賬款(甲公司):200000元。
拓展知識:代銷,即屬于投資性銷售,是指甲方負責招收客戶、維護客戶關(guān)系,乙方負責將甲方的產(chǎn)品或服務提供給客戶,并承擔銷售風險的一種銷售形式。其中,甲方負責宣傳、招商、推廣、開發(fā)客戶及售后服務,以及提供技術(shù)支持;乙方負責產(chǎn)品的銷售、交付及結(jié)算等,因為負責結(jié)算及銷售風險,又稱乙方為代銷商。
2023 01/0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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