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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名下沒有車,和股東簽了租車協(xié)議,500元一個月 收到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1/14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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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增值稅電子發(fā)票持有人可以在支付增值稅時減免增值稅,因此, 就您的情況而言,收到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可以抵扣增值稅。 但是,您要注意一點:如果您是一個非增值稅納稅人,那么您就不能進行增值稅減免。 此外,您還需要確保您持有的電子發(fā)票是正確并有效的,并且具備抵扣增值稅的資格。您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查詢報告,看看電子發(fā)票是否有效和可抵扣。 總而言之,收到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可以抵扣增值稅,但最終還要看您的情況和發(fā)票的有效性。 如果您不是一個增值稅納稅人或電子發(fā)票無效,那么就無法進行增值稅減免。 拓展知識:增值稅減免分為兩類:一類是完全減免,可以抵銷全部應納稅額;另一類是部分減免,只能抵扣部分應納稅稅額。完全減免通常用于對未交納稅款進行處理,而部分減免則用于對已交稅款進行處理。
2023 01/1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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