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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社?;鶖?shù)調整補繳了1-11月的社保,那在本月申報11月個稅時,補繳1-11月的個人部分是跟著申報11月工資個人扣除部分填在一起還是等到下個月申報12月工資、個稅時填在一起呢?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1/1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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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郭老師,根據(jù)《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繳費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由于社?;鶖?shù)調整,補繳的社保應同時填寫在本月申報11月個稅時。那么,補繳1-11月的個人部分應該跟著申報11月工資個人扣除部分一起填寫,而不是等到下個月申報12月工資、個稅時填在一起。這是因為,申報當月的個人所得稅應根據(jù)當月工資及補繳社保計算,因此,補繳1-11月的社保應申報11月個稅時就納入受損人承擔部分一起繳納。 拓展知識:在社保基數(shù)調整補繳之前,有一個叫"社保補繳費計算器"的工具可以幫助你計算補繳的社保費用。它可以根據(jù)您的現(xiàn)有社?;鶖?shù)和未補繳月份計算補繳費用,以幫助您更準確、更快捷地為補繳社保繳費。
2023 01/1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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