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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計算抵扣的旅客運輸票據(jù),填列在附表二的8b欄,第10欄還需要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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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附表二的8b欄是指增值稅發(fā)票中的“增值稅計算抵扣的旅客運輸票據(jù)”欄目。在這一欄目中,增值稅征收單位必須把采用計價憑證征收或者免征增值稅稅款的旅客運輸票據(jù)列入其中。
第10欄暫時不需要填寫,因為第10欄是其他營收項目的屬性或者其他金額,并無關(guān)系到增值稅的征收。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可能需要填寫第10欄,比如:增值稅征收單位出示了旅客運輸票據(jù),但是在其中的營收項目的屬性及金額與計價憑證不一致的情況下,就需要填寫第10欄。
拓展知識:為了便于稅收征收以及稅收管理,營收項目可分為增值稅發(fā)票中的“計價憑證屬性”和“旅客運輸票據(jù)”兩部分,因此在增值稅發(fā)票的“計價憑證屬性”欄目中,必須填寫計價憑證的屬性,而在“增值稅計算抵扣的旅客運輸票據(jù)”欄目中,必須填寫旅客運輸票據(jù)的金額。
2023 01/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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