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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以存貨抵債,是視同銷售嗎?需要結轉成本嗎?還是直接以成本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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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在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使用存貨抵債,不屬于視同銷售。一般情況下,應按正常計價規(guī)則結轉成本,將存貨全額計入成本,以計算債務抵債凈額。即將存貨原有成本,和本次抵債計入的成本,按正常計價規(guī)則進行結轉,入賬到債務重組的借方。
若結轉的成本低于債務抵債額,需要把多余的債務抵債凈額以取得收益的方式入賬,通常會計入“債務抵債凈額”貸方;若結轉的成本高于債務抵債額,需要將多余的成本作為營運成本計入費用,通常計入“期間費用”借方。拓展知識:存貨抵債后,存貨賬戶不存在,未抵債部分的存貨賬戶應計入“商品存貨未售”或“原材料未使用”貸方,并按正常計價規(guī)則結轉成本。
2023 01/1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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