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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簽訂租金合同,合同未列明具體租金數額,按照新印花稅法是實際支付租金的下一申報期申報全部租金印花,還是分期申報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1/2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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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企業(yè)所得稅新印花稅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36號),租金應納印花稅費率為0.05%,計算方法為:租金支付總額乘以0.05%即為應納印花稅。 簽訂租金合同的主體如果是企業(yè),則應根據新印花稅法實際支付租金的下一個申報期申報全部租金印花;若是個人,則可以分期申報。一般按照25%的比例,在支付實際租金的下一個月的印花稅申報期內,繳納當期租金支付總額乘以0.05%的印花稅,剩余租金支付金額在每個月月底繳納印花稅。 拓展知識:企業(yè)繳納租金印花稅的稅款申報,需要填報租金印花稅專用發(fā)票,稅率為0.05%,適用于租賃合同的實際支付租金。本政策只適用于新簽租賃合同,對于原有租賃合同,則仍按照原來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2023 01/2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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