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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包括哪些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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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指,稅務機關依據企業(yè)綜合所得的實際情況,對企業(yè)進行一次性累積納稅的收繳方式。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包括以下所得:
1. 勞務報酬所得:包括一般勞務報酬所得和特定行業(yè)勞務報酬所得;
2. 租金、租賃利潤所得:包括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所得;
3.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所得,股權投資收益所得,投資債券等理財產品收益所得;
4. 財產租賃所得:包括固定資產租賃所得,土地使用權租賃所得;
5. 財產轉讓所得:包括固定資產出售收入,商標權出售收入;
6. 專利權、商標權所得:包括專利權使用費收入,商標權使用費收入;
7. 技術服務收入所得:包括國外技術服務收入,技術轉讓收入;
8. 保險業(yè)務所得:包括保險公司承保的保費;
9. 其他應納稅所得:包括游戲服務收入、家政服務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指,對企業(yè)綜合所得的實際情況予以累積納稅,而無須實際收繳。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利于企業(yè)減少稅負,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拓展知識: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實施前,應充分了解企業(yè)所得稅預繳情況,避免欠繳稅款,不得拖欠稅款,否則將會給企業(yè)造成不良后果。
2023 01/22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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