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們是做UPS電源銷售的公司,廠家給我們開進項票時,會開UPS電源加軟件,電池和電池箱,但我們銷售出去時簽合同都是簽的1套UPS電源,包含以上進項所有東西,然后開票也是開1套UPS電源,這樣進項不一致可以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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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這是一個可行的作法,但是有可能會引發(fā)財稅檢查,因為進項及開出項相差較大。因此,在簽訂合同和開具發(fā)票時,最好確保進項及開出項匹配,從而避免引發(fā)政府的調(diào)查。此外,UPS電源及其軟件的相關稅種問題也需要特別注意,所以最好將所有財稅和合規(guī)事項都進行清晰的梳理,考慮到后續(xù)的變更,以保證企業(yè)合規(guī)經(jīng)營,否則可能會引發(fā)不必要的稅務問題和賬務錯誤。
2023 01/2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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