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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fā)電公司,每年有一筆其他項目收入。進項稅如何在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之間劃分?進項稅需要每個月都劃分?還是只在確定其他項目收入當月進行劃分??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1/22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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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之間的進項稅劃分應當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即征即退稅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定進行劃分。 一般來說,進項稅應當每月劃分,即對每一筆發(fā)生的應稅項目進行劃分,確定其所屬的是一般項目還是即征即退項目,再進行稅負計算。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根據(jù)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可以申請建立一次性劃分計稅方式,即在財務會計期間確定其他項目收入當月進行劃分,把全部的發(fā)票涉及的稅收劃分到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之間,在實際報告期內(nèi)按此稅劃分結果計稅。 拓展知識:在進項稅劃分時,還應當根據(jù)企業(yè)財務會計情況,選擇有利的劃分方式,如充分利用財務會計報告期的稅率差異、可抵扣的稅款等。
2023 01/22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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