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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合作社收到的貨款轉(zhuǎn)賬給社員,社員是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1/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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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一般而言,合作社收到的貨款轉(zhuǎn)賬給社員都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在國內(nèi)(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取得的各項收入均應納稅,不論該收入的來源在何處,不論是貨幣還是物品。社員收到的貨款也是屬于其收入,因此,社員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社員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也會因繳款額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一般而言,繳款額不超過2萬元的,稅率為3%,超過2萬元,稅率為10%;繳款額超過20萬元,稅率為20%。 另外,為了更加體現(xiàn)合作社的性質(zhì),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社員針對合作社向其出具的收入憑證的,應當累計扣除一定的稅款,另外,社員也有可能會因自己的居民狀態(tài)而受到個人所得稅的減免。 總之,在社員收到合作社的貨款轉(zhuǎn)賬給其時,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妥善繳納個人所得稅。 拓展知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以選擇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選擇最佳的申報方式,達到減免稅款的目的。
2023 01/23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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