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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般納稅人做無票收入,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勾選的進項稅額也可以抵扣作無票收入的銷項稅額嗎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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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一般納稅人做無票收入,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勾選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作無票收入的銷項稅額的。在發(fā)生某些特定收入時,如果發(fā)生方沒有提供發(fā)票,被收款方則無法證明其是正規(guī)收入,根據國家稅收法律,這類收入應當納入稅收管理,也就是所謂的“無票收入”。無票收入的銷項稅額,是不可以抵扣的,只有進項稅額才能通過稅收增值綜合服務平臺進行抵扣。另外,抵扣時還要注意,發(fā)票類型應當一致,并且抵扣金額不能超過乙方實際支付的稅款金額,避免造成稅收錯誤。 拓展知識:隨著越來越多的稅收管理機制的改革,無票收入也在變得越來越合法化,納稅人也在越發(fā)重視無票收入的稅收處理,加大了無票收入的稅收管理力度。同時,為了提高對納稅人的滿意度,稅務機關也在推出一系列便捷的辦稅服務,縮短了稅收申報的時間,提高了納稅者的稅收管理效率。
2023 01/2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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