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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般納稅人,主要是養(yǎng)殖羊子,我們有種羊,羊羔,和羊羔長大了不能留來當種羊,直接成年了就可以賣的羊子,種羊計入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折舊費用,然后把折舊費分攤到羊羔和成年準備賣的羊群身上,他們是計入消耗性生物資產,所以飼料費及折舊費等全部分攤到消耗性生物資產上面,但是我們飼料怎么在羊羔和成年賣出羊群里面分配啊,有撒子好的方法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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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情況下,飼料和折舊費用是一起計入消耗性生物資產,可以根據投入資金的不同,將飼料按比例分配給羊羔和成年賣出羊群,或者按羊羔的數量分配,例如,我們有100只羊羔和50只賣出羊群,那么飼料投入比例就可以設置為2份飼料分配給羊羔,1份分配給賣出羊群。如果是按羊羔數量分配,則每只羊羔可以給予與其他羊羔相同的飼料量,這樣便可以保證羊羔和成年賣出羊群在費用分配上公平公正。
此外,我們還可以通過設置不同的折舊率來改變對飼料分配的方式,例如設置更高的折舊率對羊羔的折舊費用計提較多,這樣就可以減少對羊羔的飼料投入,增加對賣出羊群的飼料投入,從而達到調整飼料分配比例的目的。
以上是比較常見的納稅人分配飼料的一些方法。此外,還可以結合自身的經營實際,根據不同的市場環(huán)境和自身的資金狀況,合理設計飼料分配的方案。
2023 01/2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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