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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 一個人能同時用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這兩個科目嗎?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2/0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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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不能同時用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這兩個科目,因為科目用于根據(jù)財務記賬原則記錄業(yè)務活動相關影響賬戶余額變動的類別,是用來區(qū)分賬戶的重要依據(jù)。多個科目只能表示不同的賬戶或款項,用來記載收支的具體科目,不能同時用作不同的賬戶或款項。 其他應收款是指借款企業(yè)所擁有且未收回的各類款項,包括與貨物或服務付款有關的應收款等,這些款項是收入的一種,是收入的來源。而其他應付款是指借款企業(yè)的費用及其他款項,這些款項是費用和支出的來源,必須在預算范圍內(nèi)支付。 從宏觀角度來看,其他應收款是利收,而其他應付款是利支,兩者是對立的,它們不能一起使用,因為它們分別表示了不同的內(nèi)容。因此,不能一起用于一個賬戶中,這也是財務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 此外,賬戶記賬要遵循的記賬原則是“賬戶收支平衡”,即收入等于支出,兩者之和要等于零,所以收支必須分開記錄,不能把收入和支出記在一個科目里,也就不能同時用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這兩個科目。
2023 02/0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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