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作為品牌方需要幫加盟商墊付一筆300元的運費,在本月收到300元的專票后支付。次月加盟商轉回300元運費,請問下在考慮進項稅的情況下墊付運費和收回加盟商運費的分錄應該怎么做?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2/0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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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應以墊付的月份為準,按照墊付和收回的時間分別進行分錄: 墊付: 1. 應付賬款 300 2. 銀行存款 300 收回: 1. 銀行存款 300 2. 應收賬款 300 考慮進項稅: 1. 應付賬款 300 2. 應交稅費 20 3. 銀行存款 320 收回: 1. 銀行存款 300 2. 應交稅費 20 3. 應收賬款 320 拓展知識:墊付后收回有收入的, 應該憑借收到相關票據(jù)及發(fā)票等證明進行稅務報告, 同時應當使用期末結轉的形式銷賬,以保證稅款的正確繳納。
2023 02/0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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