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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題,第二大題,的詳細計算過程

84784949| 提問時間:2023 02/1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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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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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2/10 21:29
新新老師
2023 02/10 23:11
1業(yè)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120*60%=72,扣除限額2=(5600*0.5%=28),兩者取最小值28 準予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為28萬元 2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金額=5600*15%=840 3根據(jù)題目,對關聯(lián)方的摘自比例為1000/400=2.5,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60*(1-2/2.5)=12 準予在稅前扣除的利息費用為=60+(60-12)=108 4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標準=270*12%=32.4,可以稅前扣除32.4 市場監(jiān)管局罰款7萬元不可以稅前扣除 營業(yè)外支出可以稅前扣除=32.4+28=60.4 5工會經(jīng)費扣除標準=400*2%=8,不調整 職工福利費扣除標準=400*14%=56,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56=4 職工教育經(jīng)費=400*8%=32,不調整 綜上,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萬元 6本年度境內應納稅所得額=270+600+(120-28)+(800+300-840)+(120-108)+(100-60.4)-10+4-32/(1-20%)-25/(1-10%)=1267.6-40-27.78=1199.82萬元 7 A國所得稅抵免限額=1267.6*15%*40/1267.6=6 B國所得稅抵免限額=1267.6*15%*27.78/1267.6=4.17 A國應補繳=32/(1-20%)*20%=8-6=2 B國所得境外繳納稅款=25/(1-10%)*10%=2.78,小于抵免限額,可全額抵減,補繳=0 境外所得應在我國補繳所得稅2萬元 8該居民企業(yè)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1267.6*15%-6-2.78-40.5-600*10%=80.86
新新老師
2023 02/1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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