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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某高管A某,工資15000元,想要B某分攤一些工資,這樣個稅就不會太高,但B某并非我司員工,而且不在我司繳納社保,這樣做會有何風險?

84785005| 提問時間:2017 09/2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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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可能被發(fā)現(xiàn)人為控制工資,降低個人所得稅,需要補交稅款,滯納金,稅局還可以處以一定額度的罰款
2017 09/26 11:32
84785005
2017 09/26 11:46
是否只需要跟B某做一份勞動合同,就可以比較大限度的避免風險?如果A某在A企業(yè)年薪5萬,在B企業(yè)年薪8萬,是否到了第二年3月31前申報12萬的時候,就會要求補繳個稅?
鄒老師
2017 09/26 11:47
你好,有兩處所得就需要匯總申報的 如果應納稅額比預交的要多,就需要補交稅款
84785005
2017 09/26 11:59
@鄒老師:我知道是要合并申報,但如果我年總額不超過12萬,是否就沒什么風險了?
鄒老師
2017 09/26 12:01
你好,按規(guī)定申報了就可以,與你金額是多少沒有關系的
84785005
2017 09/26 12:06
@鄒老師:我就是不想合并申報,這樣交的稅多呀,所以如果年薪總額不超12萬,是否就比較難查出來了?
鄒老師
2017 09/26 12:08
你好,有兩處所得就需要申報,而與你是否超過12萬是沒有關系的 稅局系統(tǒng)是可以識別你有多處所得,需要納稅人自行去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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