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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實收資本要加增值稅,一個不加,是為什么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3/0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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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中《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明確,銷售無形資產,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yè)務活動。無形資產,指不具實物形態(tài),但能帶來經(jīng)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注釋并沒有直接將“無形資產投資入股”納入其中。 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雖然也是無形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讓渡,但從稅法原理上來看,投資和轉讓是有差別的,投資入股不能直接按轉讓無形資產進行涉稅處理。而且,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即使發(fā)生了無形資產轉讓,根據(jù)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3的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提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免征增值稅。為此,無形資產投資入股不應繳納增值稅。
2023 03/0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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