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關于多用途預付卡問題。 1購卡方向支付機構買卡不交增值稅,個人(持卡人)收到購卡方給的卡不交增值稅。這兩步不交納增值稅是因為沒有發(fā)生增值額,沒有實質的發(fā)生應稅行為。 2特約商戶向支付機構開據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對個人不開票。由于實際的結算是跟支付機構,所以對持卡人不開票,對支付機構開普通發(fā)票是因為銷項與進項匹配原則和支付機構結算的必要(支付機構主要是收取手續(xù)費);支付機構收取的手續(xù)費是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相當于特約商副購進一項服務。我的上述理解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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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9 08:29
小帥老師
2023 04/19 08:31
提問:購卡方向支付機構買卡不交增值稅,個人(持卡人)收到購卡方給的卡不交增值稅。這兩步不交納增值稅是因為沒有發(fā)生增值額,沒有實質的發(fā)生應稅行為
回答:對的,沒有問題。
第二個問題理解的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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