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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單位加工一批應(yīng)交消費稅的材料,發(fā)出材料,并支付加工費發(fā)出材料的成本為8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加工費為15,000,千元由委托加工單位代收代繳消費稅為5000元,月末材料加工完成后收回驗收入庫將用于直接對外銷售。8萬元為什么不計入存貨期末余額項目?其它兩個金額要計入存貨期末余額

84784961| 提问时间:2023 04/2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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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續(xù)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請問您的**目及答案是什么呢? 正常計入該加工商品的金額有發(fā)出材料+加工費,對于直接銷售的: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要計入該商品的成本
2023 04/23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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