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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選項為什么外購屬于視同銷售,d選項不屬于視同銷售啊,都是外公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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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外購商品用于福利進項,不能抵扣。
不交增值稅。
自產(chǎn)產(chǎn)品用于福利視同銷售。進項可以抵扣需要繳納增值稅。
2023 05/06 18:42
耿老師
2023 05/06 18:43
視同銷售。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規(guī)定,自制,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無償贈予他人,屬視同銷售行為,應繳納增殖稅。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shè)有兩個以上機構(gòu)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gòu)移送其他機構(gòu)用于銷售,但相關(guān)機構(gòu)設(shè)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具體原因如下:
一、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本身消耗的原材料、支付的加工費中,已有一部分是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了的;
二、如果這些非應稅項目直接耗用外購的包含有增值稅的貨物,則計入這些非應稅項目的材料成本中包含有增值稅。因此,為了使各非應稅項目成本便于比較,非應稅項目領(lǐng)用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應按稅法規(guī)定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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