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司是勞務派遣方,請問和員工簽了勞務派遣合同,每月工資是我司直接從銀行代發(fā)工資發(fā)到這些勞務派遣員工卡上,并且也申報了個稅系統(tǒng),請問這些員工是屬于我司員工還是屬于業(yè)主方的員工,這些員工的工資能否可以作為計算福利費的計算基礎

84784962| 提問時間:2023 05/2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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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屬于你單位的職工的。
2023 05/24 15:16
84784962
2023 05/24 15:19
意思是說對于業(yè)主方來是是勞務派遣員工,對我司來說就是正常的合同工是嗎?還有在報統(tǒng)計局時有要求說是勞務派遣員工不計入的,那我司就是要統(tǒng)計計入,而業(yè)主方如果也要填統(tǒng)計局數(shù)據(jù)時就不計入是嗎
郭老師
2023 05/24 15:20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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